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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你喜歡的事情,而這件喜歡的事情可以為你自己累積各種有形無形的事物。
把那個你喜歡的工作做出你的氣質和質感。

工作五年是一個階段,十年又會進入另一個階段。
不喜歡的工作如果可以熬,也甘心熬,那也是值得堅持下去。
因為五年、十年後你不會用同樣的方法去做,然後那個熬的感覺就會消失。
當你在工作上的位置逐漸上升之後,你可創造自己工作的模式,就不用熬了。

28還來得及去學一樣武藝,認真學一項工夫,
兩、三年之後你就可以靠它吃飯,那時才剛剛滿30,還很年輕。

問題是自我毅力上的堅持.....
什麼都害怕又什麼都不想做,就好好地去結婚(結婚了嗎?)
挑一個好人一起生活、生小孩,做一般人做的事情,這樣就有夠你忙的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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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newbeetl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